中国社会科学报

2024-05-19 -

自汉代以来,以贾谊《过秦论》为代表的文章,一直在探讨秦朝迅速灭亡的原因。 历来有讨论通过叙述暴虐的秦王朝来探讨秦亡的历史原因,主要关注的是普通百姓的社会处境。 但秦官员的情况并没有受到重视,所以有必要讨论一下。

首先,秦法对秦朝官员非常严厉。 官员是秦朝赖以统治国家的主要力量,但他们的处境并不好,秦国的法律对他们的要求非常严格。 根据秦朝的“七臣放逐”规定,七类人经常被放逐出征或边防。 第一个是“有罪官员”。 例如,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记载:“三十四年,狱中不正直的官员,被贬去修筑长城、南越”。 入狱不公的官员被贬到边境修筑长城或镇守南越。

如果官员违反了秦国的法律,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。 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问答》记载:“甲迁居,数次访官,官环之,故不必变更身份。现甲有罪”。耐心和付款,我能对官员说什么呢?“A需要搬家。” 他多次要求官员迁户口,但官员拒绝。 秦国的法律惩罚了这个官员,赐给他两副铠甲。

“在别人伤害小偷的同时偷窃是一种犯罪行为。” (《睡虎之地秦墓竹简——法律问答》)负责追捕罪犯的小吏,如果知法犯法,私自盗窃,就会被并受到其他罪行的处罚。 ,即会与“团伙抢劫”罪同等对待,而秦法对“团伙抢劫”罪的量刑比普通盗窃罪重。 如果超过五人,就是一群盗贼。 “如果有五个人偷了超过一枚硬币,他们就会被斩首到左边。如果有(更多)纹身,他们将被视为城丹。” 对于集体抢劫罪,如果赃物数额超过一美元,将被砍掉左脚,并处以纹身和苦役。 这篇简短的文章反映了秦朝官员对轻罪的重罚。

秦法也有连位法,一个人的罪行会与其上级或下级挂钩。 《睡虎地秦墓简·小录》规定:“魏姬、魏官弹劾时,其令、宰相坐其上,如为官”。 下属官尉季、尉犯罪时,县令与县令必须坐在一起。 从“如是官”这句话可以看出,秦朝政府的其他官员都有坐在一起的规则。 这种强迫秦朝官员相互监视、人为地制造利益来强化统治的做法,必然会让秦朝官员处于不安和恐惧的状态。

二是秦法执行彻底、严格。 秦国对官员的严格规定执行得非常彻底。 《汉书·夏侯应传》记载:“(夏侯)年幼时尝试为县官,爱上了高祖。高祖玩耍时伤害了婴儿,人们向高祖抱怨。高祖被亭长当坐伤人,故怨不伤婴,婴必入狱一年余,掠掠数百人。 “在秦朝,官员伤人是严重的罪行。 刘邦作为官员,伤害他人会受到严厉的惩罚。 为了给刘邦开脱,证明刘邦没有伤害他,夏侯婴被囚禁了一年多,被抢劫、鞭打数百次! 可见,秦国的法律对于秦国官员的轻微犯罪行为的惩罚是严厉而彻底的。

秦国的法律也很复杂。 《岳麓书院珍藏秦简》记载的“季氏错任案”记载,有一个叫季氏的官员,因工作失误,因上司或下属的失误,被“八弹劾”弹劾。 ”,其中八月一日“两弹劾”,“弹劾八人:小罪二人,大过错一人,官职五人,小过错五人。”季氏为自己辩护说:“不幸的是,他犯了错误,在任上并没有得到回报。 ”姬解释说,这些错误不是他故意的,而是无意中犯下的。触犯了秦国的法律。可见,秦国是难以阻止的。官员不得触犯秦法。

三是新地官员地位低下。 新土官是秦国新征服地区的官员,他们的处境更加糟糕。 《礼野秦简校勘》记载:“农历二十六年十二月,癸丑、朔庚申迁陵,镇守鲁。二人敢言:‘居首言言:于课二十四年。 ,动物的利息得了钱宫。 莒寿周主》作为新区官员,请县评史,竟敢说是京山道成(IV8-1516)所印。“此为莒县县。”凌周在“畜生利息”的考核中排名最后,因此被任命为新官,《岳麓书院秦简简》(吴)载:“以上且仅(虽)无。”盈余三个月,一岁病三个月以上者免。 若有疫病,则任命为新的地官、戍官。 。 及格者,罢官为新官(276/1865)。 “也就是说,官员因病不能正常工作超过三个月的,将被革职;病愈后,将被任命。到新领地任官或派往边防的官员,与因过错被免职或罢黜的官员,在新的领地被任命为官员一样。

根据上述简文可以看出,工作考核排名倒数的官员、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官员、因过错被免职、被免职的官员,皆遣往六国故地侍奉。 。 首先,这一政策不仅缺乏对患病官员的照顾,而且还对他们康复后任命为新官员进行惩罚。 其次,新地官员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低于秦旧地。 秦典谈到新地的官员,带有浓重的贬义,仿佛他们是被派去镇守边境的。 这些新任命的地方官员并不能达到维持新征服地区统治秩序的目的。

第四,秦官员参与反秦战争。 秦国的法律对官员的惩罚比对普通平民的惩罚更为严厉。 秦律对秦官员轻微犯罪的处罚很重,要求也很严格,有罪的秦官员会被贬为征伐或边防; 还有连位法,法律网严密,稍有不慎就会触犯法律。 即使是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官员,也作为新官员受到处分; 从刘邦事件来看,秦国法律的执行是严格的、彻底的、坚决的。 在新征服的地区,新上任的地方官员的政治和社会地位非常低下,处境更加糟糕。 在如此森严严格的秦法之下,秦朝官员作为秦政权维持统治的主要力量,始终处于紧张和恐惧之中,处境十分糟糕。

秦朝对秦官员过于严厉,导致秦人对国家的归属感淡薄。 秦朝的官员是被刑罚吓到了才做官的。 例如,侯生、卢生互曰:“上乐以刑杀为威,天下畏罪而持俸禄,故无人敢忠。” (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)不敢忠,是秦亡前官员们的普遍现象。

正因为如此,大批秦官员参与了反秦战争。 刘邦的英雄群中,秦官员占总数的13%,如刘邦、张仓、叔孙通、萧何、曹参、郦食其、夏侯婴、陈婴、周昌、周恪、任氏等。敖、申屠嘉、吴芮等。其中张仓不堪政府的严酷,逃离秦廷,追随刘邦造反。 除了反秦的秦臣之外,还有不少不战而降的秦臣,加速了秦朝的灭亡。 比如刘邦从西边攻打秦国时,很多秦国官员都放弃了抵抗。 秦朝官员“不安其位”,加剧了秦朝的“崩溃”。

(本文系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“东汉士大夫群体与地方社会秩序研究”(YB025)阶段性成果)

(作者单位: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)

版权声明
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
分享:

扫一扫在手机阅读、分享本文